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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部工会举办《民法典》辅导讲座
发布时间: 2021-04-25
作者: 山师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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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配合省总工会、省教育工会和学校工会关于开展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活动的通知要求,教育学部工会于2021年4月22日下午三点,在教学四号楼教育学部会议室成功举办了“民法典——开启权利保护的新时代”主题讲座。邀请法学院王德新副院长担任主讲人,周海银主席和教育学部师生代表参与了讲座。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民法典的颁布实施,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对全面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重大意义。王院长运用鲜活生动的语言和事例,着力解决社会日常生活中纷繁复杂的民生问题,充分阐释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要意义,有利于推进和谐校园的建设。

讲座伊始,王院长向大家详细介绍了民法典的诞生过程与意义。作为一部与每个人都息息相关的法律,民法典的实施,在我国具有里程碑的意义。它先后经过四次修改,历时五年,终于颁布实施,实现了几代人的夙愿。它的出台紧扣时代脉搏,回应时代需求,标志着我国私权治理体系的雏形基本形成。在会议的第二部分,王院长就为什么要编纂民法典的问题进行了回答。首先,中国有编纂法典的传统,正如英国著名法学家梅因曾说:“一个民族,如果民法规范健全,说明它的文明程度高。”随着《民法典》的出台,表明了我国社会致力于迈入文明进步的新时代。其次,由于中央政策的抉择,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了重大法治建设部署。最后,编纂民法典能够有力回应新时代的要求,促进社会更加健康发展。作为新时代的法典,民法典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人民权益得以实现,被称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我国《民法典》是保护公民私权利的法律汇总,所以它又被称为“人民权利的宣言书”,民法典是“社会主义市场的基本法”,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提供了日常遵循。在会议的第三阶段,王院长强调了民法典的体例与创新点,其中着重强调了人格权独立成编,反映了国家对公民人权的保证。最后,王院长借助许多鲜活生动的例子向师生分享了民法典对学校教育管理工作的影响。建议在保障权利中变革学校管理,以师生法律关系平等为前提。会议最后,王院长总结了本次讲座的重点。祝愿大家能够运用法律保护好自己,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师生在讲座期间积极沟通交流,为活动现场营造了其乐融融的气氛。讲座结束后周海银主席对本次民法典普及讲座的顺利举行作了总结发言,让师生通过学习来践行法律精神、法律意识,引导其鉴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使依宪治国、依法治国的理念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