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会工作和妇女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推动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贯彻落实,根据省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和省教育工会要求,结合《山东省女教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简称《保护办法》)颁布实施契机,校工会(妇委会)、美术学院工会在我校千佛山校区东方红广场南侧宣传栏开展了《保护办法》宣传活动。
宣传活动不仅展示了《保护办法》的条款内容,还利用图文结合的方式形象生动地将《保护办法》进行了分解,特别展现了《保护办法》的精彩亮点,吸引了广大师生员工的驻足观看和学习,起到了很好的宣传、普及效果,有助于更好地促进保护女教职工权益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本次宣传活动自3月底开始,将持续一个月的时间。